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延川县委、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发〔2020〕25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规范和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的执行力,依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延财办绩〔2020〕9号)的规定和要求,延川县财政局对延川县紫花苜蓿籽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川县财政局的委托,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身份,对项目进行具体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内容摘要:预算资金30.00万元,为满足畜牧产业发展需求,需种植紫花苜蓿草,解决养殖牛羊饲草不足的问题,助推养殖户增收致富。按照项目申报、批复及实施全过程制定评价切入点,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确定指标体系,评价依据、目的、方法、原则、标准、对象、范围和时间段。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延川县紫花苜蓿籽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96分,评价等级为“良”。
自2015年实施脱贫攻坚以来,延川县人民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为广大脱贫户培育增收致富产业。在全体包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脱贫户发展畜牧产业的热情十分高涨,现已成为脱贫户增收的主要产业。紫花苜蓿草属优质豆科牧草,延川县原大面积种植的紫花苜蓿草现已退化,失去利用价值。当前因缺乏优质牧草,农户多以放牧方式养殖牛羊,对植被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养牛场和养羊场所需饲草主要以外购为主,延川县产量不足,为满足畜牧产业发展需求,需种植紫花苜蓿草,解决养殖牛羊饲草不足的问题,助推养殖户增收致富。
该项目依据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调整意见》(延脱贫领办发〔2021〕4号)设立。
依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体要求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给养殖户配发紫花苜蓿草种,解决饲草料资源不足的问题,助推养殖户增收致富。
该项目预算资金总额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资金总支出29.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延川县财政局为资金拨付单位,资金拨付单位应按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要求拨付预算资金并监管。延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为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负责相应的采购事宜。通过县采购中心招标,2021年9月16日米脂县润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29.70万元。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绩效目标,选择合适的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了解、分析、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合规,项目管理运行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时发现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改进措施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为今后相关项目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3)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
(4)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9〕9号)?
(7)延川县委、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发〔2020〕25号)。
(1)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调整意见》(延脱贫领办发〔2021〕4号)?
(2)延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拨付延川县2021年度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是报告》(延乡振字〔2021〕20号)...
(3)延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申请采购紫花苜蓿籽的申请报告》(延牧字〔2021〕14号)...
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明细及其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科学反映资金支出和项目绩效的紧密对应关系。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此次绩效评价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场查验与书面资料相应证的方式,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对延川县紫花苜蓿籽采购项目进行真实、客观、公正地全面评价。
根据《延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延财办绩〔2020〕9号)的规范要求,该项目设置了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评价采用类比重要性和层次分析法进行指标权重设计,决策权重占比22%,过程权重占比18%,产出权重占比20%,效益权重占比40%。数据来源和取数方式主要有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评价组通过查阅项目预算、立项、审批、实施流程、资金使用等相关资料。
一级决策指标由前期管理、资金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主要用来细分、充实、完善二级指标,具体考核项目的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情况;一级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绩效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主要用来细分、充实、完善二级指标,具体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组织架构健全性、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等情况;一级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组成,主要评价项目的产出情况,其由4个三级指标组成,主要细化、量化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和产出时效。一级效益指标由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组成,主要用来评价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果,其由8个三级指标组成,主要用来具体评价促进农户增收、推进畜牧业发展、提高牧草产量和农户满意度等。
(1)组建评价小组。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召开评价组成员会议,提出对本次绩效评价的要求,初步确定评价的总体时间安排。
(2)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收集相关信息资料,了解项目内容、实施单位组织管理机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绩效自评等。
(3)熟悉相关政策规定。熟悉中、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的政策文件,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资金管理规定、绩效评价办法及要求等。
(4)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的、方法、评价依据,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核查资料。结合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资料(资金下达及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佐证档案资料)及项目单位汇报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2)现场评价。按照预算资金投入的项目类别,开展实地检查及调研。检查内容包括:通过查阅项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相关会计档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报账和会计核算情况;查阅有关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资料,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精准使用情况,落实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管护制度和财政资金报账制度等执行情况;查看项目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核查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3)走访及问卷调查。对预算资金投入惠及区域群众采取随机入户访谈,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群众对预算资金投入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设置问卷调查表并认真做好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评价小组在全面分析整理被检查项目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检查情况,按照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打分,计算项目总得分,得出绩效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A决策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22.00分,实际得分为21.96分。各权重分值和实际得分如表3-1所示!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依据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调整意见》(延脱贫领办发〔2021〕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内容要求,①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A12“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依据延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拨付延川县2021年度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是报告》(延乡振字〔2021〕20号)、延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申请采购紫花苜蓿籽的申请报告》(延牧字〔202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文件内容要求,①该项目符合单位中长期规划;②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③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④项目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A13“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指标:依据项目相关资料佐证,①该项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②方案内容中具体事项包括了实施内容、实施依据、项目管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要素。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A14“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标:依据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等相关资料佐证,①该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指标;②项目绩效目标调整按规定程序进行;③项目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A21“项目预算执行率”指标:项目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额/实际到位资金额)×100%。依据项目申请文件、审批文件、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预算资金总支出29.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3.96分。
A22“资金使用规范性”指标: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资料佐证,①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均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合同执行;②会计核算依据规范、账务处理规范,不存在虚列支出、超标准支出的情况;③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④不存在超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18.00分,实际得分为16.00分。各权重分值和实际得分如表3-2所示。
B1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依据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资料佐证,①该项目单位已制定财政资金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②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资金报账程序、资金监管等内容,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为保证项目有序保质实施所需的管理内容、管理标准等。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1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依据项目相关资料佐证,①制度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③项目合同书、监督验收单、采购确认通知书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13“组织架构健全性”指标:依据评价组成员实地查看和查阅项目相关资料佐证,①该项目落实了项目实施机构;②实施机构对应安排了实施人员;③人员具有明确的职能分工。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14“项目资料完整性”指标:依据评价组成员实地查看和查阅项目相关资料佐证,项目单位有关该项目资料齐全,并按会议要求提供项目相关绩效评价资料。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21“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指标:依据评价组成员实地查看和查阅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绩效目标跟踪监督或将监控结果反馈到了监督单位。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B22“自评完整性”指标:依据评价组成员实地查看和查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绩效运行监控表等相关资料佐证,①该项目实施完成3个月以内进行了绩效评价;②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够完整、详细,无指标体系,扣除权重2.00分;③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应用(指完善办法、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等)。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C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20.00分,实际得分为20.00分。各权重分值和实际得分如表3-3所示。
C11“紫花苜蓿籽采购完成情况”指标:依据预算资金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合同、访谈记录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实际采购内容与计划采购内容一致。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C21“紫花苜蓿籽合格情况”指标:依据预算资金申请文件、审批文件、合同、访谈记录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软件平台实际采购内容与计划采购内容一致。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C31“项目完成及时性”指标:依据预算资金申请文件、审批文件、访谈记录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工。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C41“成本节约情况”指标:依据预算资金申请文件、审批文件、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佐证,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资金浪费的情况。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D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值为40.00分,实际得分为31.00分。各权重分值和实际得分如表3-4所示?
D11“政策知晓率”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对该项目政策知晓度较高。政策知晓率=政策知晓的总人数/被调查的总人数×100%,即政策知晓率=47人/50人×100%=94%。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D12“促进农户增收”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促进农户增收效果一般。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4.00分。
D13“推进畜牧业发展”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推进畜牧业发展效果显著。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D14“增加幸福指数和满足感”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增加幸福指数和满足感效果一般。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D15“减少种植时间投入”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减少种植时间投入效果显著。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D21“降低养殖成本”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降低养殖成本效果显著。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D22“提高牧草产量”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提高牧草产量效果显著。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满分。
D31“农户满意度”指标:评价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户对该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满意,农户满意度=满意的农户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即居民满意度=47人/50人×100%=94%。按照评价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评价组对延川县紫花苜蓿籽采购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延财办绩〔2020〕9号)评分定级标准,总分设置为100分,一般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延川县紫花苜蓿籽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96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如表4-1所示!
通过调查了解,延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该项目效果良好,具体来说: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监控有效、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紫花苜蓿籽及时、合格采购,解决养殖牛羊饲草不足的问题,助推养殖户增收致富。
延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根据延川县全部养殖户及脱贫户产业台账资料,从中摘录从事牛羊等食草家畜养殖的农户信息,核对需求草籽的数量,同时从事牛羊等食草家畜养殖的农户需要持所在行政村出具的便函(载明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脱贫年度、养殖畜种、养殖数量、草籽需求量、种植面积等内容),到畜牧中心库房领取草籽,填写草籽发放登记表。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含:指标名称指标含义、分值权重、评价标准、指标分析、指标分值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