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奶业振兴苜蓿发展行动、自治区关于推进奶业振兴工作部署,参照《通辽市农牧局2023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3〕340号)要求,现就2024年奈曼旗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公告如下!
补助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产出的紫花苜蓿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区内奶牛经营企业,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苜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
1.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要求成立1年以上,且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
2.饲草生产加工企业:要求具有苜蓿生产加工经验,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优先考虑与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有苜蓿草产品稳定供求关系的企业。
4.联户经营:面积不足的主体,可以自行组织联结,以一个法人单位牵头申请,以联户的形式建设。要求形成联户经营协议,说明各个参与建设主体的地块面积,并在协议中明确由牵头申报的法人单位统一领取补贴资金,逐户兑付给各主体。对牵头申报的法人主体要求见前三条。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发展林下经济的通知》〔2023〕26号文件规定“生态林成活率70%以上、经济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地块,允许以耕代扶”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林下种植紫花苜蓿,可以纳入实施范围)。
补贴标准参考:1个合理生长周期1000元/亩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其中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苜蓿合理生长周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
二是实行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苜蓿种子丸化包衣、根瘤菌接种、测土配方施肥、地膜精量穴播、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组装配套、高密度草捆加工、田间快速打包青贮、半干窖贮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
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
四是提升质量水平。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五是购买社会化服务。依托第三方服务组织,购买饲草栽培、收获、加工等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参加产量、灾害类保险,提高饲草种植抗风险能力和生产者积极性。
“先种后补,以奖代补”,申请补贴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先行种植苜蓿草,对任务内验收合格的种植面积,按年度发放补贴。
7.自行组织种植的提供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的人机合影照片、铭牌照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8.销售草产品的,出具与区内养殖企业签订的苜蓿草购销合同;自产自销的出具说明材料(包括养殖场简介、牲畜存栏、苜蓿草预期产量、草产品收储加工方式、消耗量等内容)...
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对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旗农牧和科技局畜牧业股。
旗农牧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根据各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上报情况,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推荐至市农牧、财政部门申请立项。盟市农牧、财政部门负责公示和立项批复。
获批后的项目主体,按照批复的面积和要求开展建设工作;未获批准的不予补贴,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盟市、旗县农牧、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验收工作由市农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各地实施情况确定。以《苜蓿种植项目验收评分表》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核查验收。核面积:核定苜蓿“四至”种植面积。核质量:种植第一年,春播出苗率达到85%以上,收割第一茬干草产量150公斤以上;夏播出苗率达到85%以上为了保证越冬率和返青率,可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自行规定越冬留茬高度,原则上留茬高度不得低于10厘米。种植一年以上,返青率达到75%以上,苜蓿草田年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其中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条件下年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核合同:项目实施主体与区内奶牛养殖企业(场)签订苜蓿购销合同。
田间管理水平(推荐采用)□水肥一体化□生物灾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除土渠输水和漫灌以外)□集成配套生产技术和规程?
备注:所在地政府、旗县审核意见一栏,如现场审核与材料审核均无异议,应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盟市审批意见一栏,如材料审核无异议,应注明“同意”,并加盖公章。
1.所申请的地块用于种植紫花苜蓿,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2.确保一个合理生长周期内,不翻种其他作物,苜蓿种植地积不减少,苜蓿苗死亡较多影响产量时及时补种。
7.如我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营管理中出现问题经有关部门提醒后拒不整改,或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我单位甘愿放弃补贴资格,退回已发放的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通知公告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2024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公告发布日期:2024-04-28 09:29来源: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朗读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奶业振兴苜蓿发展行动、自治区关于推进奶业振兴工作部署,参照《通辽市农牧局2023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3〕340号)要求,现就2024年奈曼旗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公告如下。
补助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产出的紫花苜蓿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区内奶牛经营企业,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苜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
1.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要求成立1年以上,且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
2.饲草生产加工企业:要求具有苜蓿生产加工经验,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优先考虑与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有苜蓿草产品稳定供求关系的企业....
4.联户经营:面积不足的主体,可以自行组织联结,以一个法人单位牵头申请,以联户的形式建设。要求形成联户经营协议,说明各个参与建设主体的地块面积,并在协议中明确由牵头申报的法人单位统一领取补贴资金,逐户兑付给各主体。对牵头申报的法人主体要求见前三条。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发展林下经济的通知》〔2023〕26号文件规定“生态林成活率70%以上、经济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地块,允许以耕代扶”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林下种植紫花苜蓿,可以纳入实施范围)。
补贴标准参考:1个合理生长周期1000元/亩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其中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苜蓿合理生长周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
二是实行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苜蓿种子丸化包衣、根瘤菌接种、测土配方施肥、地膜精量穴播、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组装配套、高密度草捆加工、田间快速打包青贮、半干窖贮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
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
四是提升质量水平。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五是购买社会化服务。依托第三方服务组织,购买饲草栽培、收获、加工等生产环节社会化服务;参加产量、灾害类保险,提高饲草种植抗风险能力和生产者积极性。
“先种后补,以奖代补”,申请补贴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先行种植苜蓿草,对任务内验收合格的种植面积,按年度发放补贴。
7.自行组织种植的提供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的人机合影照片、铭牌照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8.销售草产品的,出具与区内养殖企业签订的苜蓿草购销合同;自产自销的出具说明材料(包括养殖场简介、牲畜存栏、苜蓿草预期产量、草产品收储加工方式、消耗量等内容)!
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对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旗农牧和科技局畜牧业股。
旗农牧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根据各苏木乡镇政府(场管委会)上报情况,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推荐至市农牧、财政部门申请立项。盟市农牧、财政部门负责公示和立项批复。
获批后的项目主体,按照批复的面积和要求开展建设工作;未获批准的不予补贴,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盟市、旗县农牧、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验收工作由市农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各地实施情况确定。以《苜蓿种植项目验收评分表》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核查验收。核面积:核定苜蓿“四至”种植面积。核质量:种植第一年,春播出苗率达到85%以上,收割第一茬干草产量150公斤以上;夏播出苗率达到85%以上为了保证越冬率和返青率,可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自行规定越冬留茬高度,原则上留茬高度不得低于10厘米。种植一年以上,返青率达到75%以上,苜蓿草田年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其中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条件下年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核合同:项目实施主体与区内奶牛养殖企业(场)签订苜蓿购销合同。
□水肥一体化□生物灾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除土渠输水和漫灌以外)□集成配套生产技术和规程...
1.所申请的地块用于种植紫花苜蓿,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2.确保一个合理生长周期内,不翻种其他作物,苜蓿种植地积不减少,苜蓿苗死亡较多影响产量时及时补种?
7.如我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营管理中出现问题经有关部门提醒后拒不整改,或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我单位甘愿放弃补贴资格,退回已发放的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